培训学员安全告知书
来源:兰州城市学院继续教育学院(培训学院)|作者:王红强|日期:2021-12-24 15:36:25|点击数:0

培训学员安全告知书

为使乙方能够顺利完成培训学习任务,确保乙方在兰州城市学院培训期间安全,甲方特履行如下告知义务供乙方遵守执行:

1.在培训期间,乙方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、法规,恪守教师职业道德,不做与自身职业规范相背离的事。

2.乙方在接受培训期间必须遵守我校及继续教育学院的有关规定,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,培训期间一律不得私自外出观光、旅游。

3.乙方按甲方指定地点住宿,并严格遵守住宿规定。

4.乙方如患有有可能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的疾病,有提前告知甲方的义务。乙方确因身体原因不能参加的活动,由甲方协调安排。

5.乙方要高度重视个人财产安全,妥善保管个人贵重物品。

6.乙方要有明确的人身安全意识,严格遵守交通规则,杜绝各种意外事故。

7. 甲方就加强安全管理,对学员进行安全告知,增强学员的安全意识;乙方应配合甲方履行安全告知书上的相关规定。

8.未尽事宜,由甲乙双方协商妥善解决。

以上约定,请各位学员严格遵守,如有违背,将由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和责任。本告知书一式两份,双方各执一份。

我对上述内容已知晓,并将严格遵守。

承诺人: 时间:


责任编辑:丁红梅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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